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总体预案》),旨在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总体预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坚持研判在先、避险为要,坚持专业指挥、科技赋能,以高水平安全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2月28日,就如何贯彻落实好《总体预案》,记者采访了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
明确突发事件应对总体要求
2021年8月,我省出台了《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试行)》。近年来,新修订的《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河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实施,对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按照国家最新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进行此次修订。”该负责人说。
修订后的《总体预案》分为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预案管理等7个部分,并对突发事件给出明确定义: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总体预案》着眼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局,要求建立健全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和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工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完善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的应急指挥机制。
突出党的领导强化指挥机制
“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是进一步突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省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说,《总体预案》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为突发事件应对的组织指挥主体,由党委和政府组建本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压实党政同责责任。省委、省政府统一指挥协调本省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按照规定设立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指挥;市、县级党委、政府按照规定设立以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组成的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
优化应急指挥机制。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协调、指导本领域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工作,牵头编制、组织实施相关类别省级专项应急预案,承担相关类别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综合协调工作。
明确组织指挥体系。省级层面指挥体制由省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省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省现场指挥部组成。对省级以下层面指挥体制,按照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等不同层级予以规范。现场指挥部统一调度进入现场的应急救援力量、装备、物资等。
分类分级细化各项制度安排
《总体预案》指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4级,社会安全事件分级另行规定。在此基础上,对突发事件开展分类分级应对。
聚焦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总体预案》强化了风险防控与监测预警。明确坚持从源头防范化解突发事件重大风险,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及企事业单位应当对本地本单位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应当完善监测网络,推动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深度融合;预警信息发布单位适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并根据事态发展及时作出调整。
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急处置与救援,《总体预案》从先期处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协调等方面作了规定,突出基层治理与公众参与。例如,事发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应统筹调配本区域各类资源和力量,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进行处置,转移涉险人员,控制事态发展;任何单位和个人获悉突发事件,应当通过110、119、120、12345等报警求助电话、政务服务热线或者其他渠道报告。
《总体预案》还明确,我省应急预案体系由省、市、县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各类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制定的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乡镇(街道)、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制定的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工作手册、具体场景应对处置方案等支撑性文件组成。同时,建立定期评估和动态修订制度,确保各类应急预案上下协调、左右衔接。(记者 黄岱昕)
